OBV (On Balance Volumn)—能量潮指標

1.公式:傳統OBV_t= Σ成交量_i* (-1)^k ,I=1 to t其中i=0到t,k=偶數if  C_i> C_[i-1]
即當日上漲情況則成交量為正號C _i > C_[i-1], 即當日下跌情況則成交量為負號
但若股價收平盤,則當日之成交量不計算
      			
例如:成交量如下表,則每日的OBV值如下表
				

 

收盤價

漲跌

成交量

OBV

6/1

117

--

3537

--

6/2

125

+8

6311

6311

6/3

124

-1

4181

2130

6/4

128.5

+3.5

4237

6367

6/5

133.5

+5

5904

12271

6/7

128

-5.5

4316

7955

修正OBV_t= 成交量_t* 淨支撐_t其中i=0到t,淨支撐_i= (C_i – L_i)/(H_i – L_i)        
例如:
      			

 

收盤價C

最高價H

最低價L

成交量

(C-L)/(H-L)

OBV

6/1

117

120.5

117

3537

0.0000

-

6/2

125

125

120.5

6311

1.0000

6,311

6/3

124

128.5

123

4181

0.1818

760

6/4

128.5

128.5

124

4237

1.0000

4,237

6/5

133.5

136

127.5

5904

0.7059

4,168

6/7

128

134

124.5

4316

0.3684

1,590

意義
OBV為一測度量能的指標,或人氣的指標,主要在衡量買盤力道的強度。以傳統OBV而言,其意義為將上漲
當日的全部成交量當作買盤,將下跌當日的全部成交量當作賣盤,所得到的累計淨買盤即為傳統OBV,以
計算淨買盤,用以對量能作測度。但此法缺點在於易將賣盤算成買盤。例如股價由高點下殺後只剩小漲的
情況時,直觀上當日籌碼是屬於賣盤,但因其小漲,會被計入買盤。
      			
而修正OBV則引入支撐觀念,改進傳統的缺點.修正OBV將當日收盤價高於最低價的比率部分當作買盤(多頭
力量),以計算人氣聚集程度,以判斷買方勢力的強弱,作為後勢的判斷依據。以此法計算之OBV,為免其
過度波動,通常可採用12日移動平均值以平滑之。            
      			
應用原則
OBV指標的使用必須配合股價走勢,才具有判斷意義.OBV可用以,判斷籌碼是趨於集中(accumulation)或分
散(distribution),尤其是股價處於盤整時。

當股價盤整或小跌時,OBV卻呈現大增的情況時,則顯示市場可能有人在作集中籌碼的動作,這個情況可
視為買進訊號。

當股價在上漲情況,但OBV卻在下降時,則顯示市場籌碼正在分散,主力出貨的可能性高,為賣出訊號。

股價盤整許久時,當股價出現突破時,需配合OBV來檢視成交量是否伴隨著股價上漲而擴大,如果是,才
是有效突破,則此時為買進訊號。

      		 	
缺點
如前所述,傳統OBV是以漲跌來作為買賣力道的依據,而沒有考量到當日股價的走勢.例如股價若先開高大漲
後被下殺,收盤時僅小漲時,則直觀上此時的量應屬於賣盤而非買盤,然而依照傳統OBV的計算方式則因其
小漲而被計入買盤,最後會產生誤導作用,也因此傳統OBV指標的正確訊號率會較低。而修正後的OBV指標並
非一累計值,因此無法有效看出主力是否在暗中吃貨,且波動性會較大,較不易看出趨勢。           
      			
 
補救措施
傳統OBV的缺點除了用修正OBV代替外,尚可對判斷漲跌的價格作修正。例如以每日最高價、最低價及收
盤價作平均,得到所謂需求指數,而用需求指數的漲跌來作為買賣盤的判斷依據。而修正OBV的缺點則可
使用12日移動平均值以降低其波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