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華南銀違反銀行法第45條等規定,遭處罰鍰400萬元
(113/01/23 19:34:3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0)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公告受金管會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一案

1.事實發生日:113/01/23
2.違規情形:依據金管會官方網站113年1月23日公告,華南商業銀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規定。
3.罰鍰金額:新臺幣40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新臺幣400萬元
5.預計改善措施:華南商業銀行已就相關機制進行改善,強化管理規範,及落實執行。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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