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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1)揚智-澄清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3/01/29 2.公司名稱: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 標題「【全文】經營高層董事接連請辭,IC設計廠揚智遭控技轉中資」及「技轉中資惹爭議1至3」系列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新聞媒體有關本公司營運狀況之報導。 8.因應措施: 對於上述媒體報導,本公司嚴正聲明如如下: 一、針對上開不實報導,鏡週刊於發布前,未踐行平衡報導,且有諸多不實。蓋本公司與環宇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環宇全球)間之商業糾紛, 已向環宇全球訴請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中。報導提及本公司違反營業秘密之刑案部分,因本公司迄未接獲檢調機關通知,對報導之真實性,尚不可得知。惟本公司與環宇全球間之矽智財授權事宜,皆本於雙方契約條款履行,斷無違反營業秘密法之情事。 二、本公司之財務報表,均交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下稱資誠)定期核閱及查核、出具查核報告。至本公司經營管理階層之離職原因,因涉及個人因素,本公司基於尊重個人隱私,不便詳述,報導內容諸多無端臆測,與事實不符。關於須依當初原始投資金額加計年息8%買回股東持股部分,屬商業條款,本公司會秉持維繫股東最大利益,確保權利之履行。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