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華南銀取得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60號1、2樓使用權資產,計4167萬元
(110/03/26 11:03:5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0)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60號1、2樓
2.事實發生日:110/3/25~110/3/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約257.22坪(共有人22位)
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租金為1樓新台幣3,780元、2樓新台幣1,620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694,500元,關係人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2,154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41,670,000元,關係人為新台幣729,24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張書韻
其與公司之關係:職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日期、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每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新台幣8,334,00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自111年1月15日起至116年1月14日止,
租賃期間5年。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考周邊地段訪價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10年3月2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無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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