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832)台產-董事會決議第十次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資料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7/22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11,639,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97/07/23~97/09/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7.00~3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94年10月27日~94年12月26日買回6,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7年7月22日第22屆第3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如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1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64%,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台產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