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公司並無媒體報導所稱掏空、或損及投資人權益事宜
(110/03/03 15:33:4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016)康和證-說明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0/03/03
2.公司名稱:康和綜合證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檢舉本公司高層違法事項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在主管機關高度監理下,經營團隊落實公司治理守則,營運公開透明,對於轉投資子公司亦要求遵循各項法令規範,並無媒體報導所稱掏空、或損及投資人權益事宜。有關媒體轉載掏空康和證券並非事實,本公司將依法捍衛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2.有關媒體刊載華和資產(前身康和資產)購買萬芳段不動產土地,依子公司康聯資產表示該筆土地係多人購買或由法院拍賣取得,並分別持有,取得暨出售皆有買賣憑證,華和資產僅為該土地所有權人之一,出售土地所得款項10.84億元皆已於2019年入帳,並經會計師查核完竣,非有媒體刊載本公司負責人掏空公司資產及其他情事。
3.媒體報導內容與公司的營運無關,公司的業績表現亮麗,康和證券2020年合併自結損益累計稅前淨利11億1528萬元、每股淨利1.82元,獲利創歷史新高,營運展望良好。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