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預訂12/19起上櫃
(107/12/14 11:03:47)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6158)禾昌-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發放暨上櫃公告

一、本公司於民國107年06月1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0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6559號函核准發行,並奉經濟部107年11月30日經授商字第107011473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109,268,975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以下同)1,092,689,75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915,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9,150,0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110,183,975股,每股面額10元,計1,101,839,750元。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
發給員工之限制權利新股附有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等既得條件,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之限制:
1、於既得條件達成前,除繼承外,員工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及選舉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且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未達既得條件前,其盈餘分派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受配權)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且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4、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或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既得股票解除限制時間及程序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三、本次增資新股預訂於107年12月19日上櫃並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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