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公司上市有價證券10/18起併案列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
(110/10/15 19:29:1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41)台開有關證交所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0/10/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本公司前因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在案。嗣查本公司110年10月14日發生存款不足之金融機構退票情事,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9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10年10月18日起,對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式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0/10/18
5.因應措施:110/10/15接獲通知,目前本公司已與相關人士協商上開票款完畢,相關人士同意緩償,並於110/10/18換票完畢。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前因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營運,前函請中央銀行協助寬延退票處理事宜,業經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所同意辦理在案。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