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不超過35億元
(109/08/12 17:05:1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314)中石化-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1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參拾伍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期。
7.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情況決定之。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事宜。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事宜。
13.發行保證人:擬洽銀行提供保證以為本公司債之擔保,授權董事長與銀行洽商一切有關條件並處理相關事宜。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事宜。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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