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晶科訂6/15召開100年股東常會
(100/03/18 09:35:3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59)華晶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二號科學園區同業公會二樓203會議室
4.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及財務狀況。
(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
(4)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情形。
(5)其他。
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
討論及選舉事項:
(1)九十九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選舉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3)解除第六屆董事之競業限制案。
(4)其他。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及192-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超過300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8日起至100年4月1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1及192-1條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或提名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議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或提名處所: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300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路12號﹞。
(3)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17日起至100年6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100年4月16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0年4月15日(星期五)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0年4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5)通知書將於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本公司茲依前述規定公告之,不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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