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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2)台產-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2號B2(台北喜來登大飯店喜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暨100年度營業展望。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財務報表。 (3)、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執行情形。 (4)、修正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5)、修正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處理程序。 (6)、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 (7)、訂定誠信經營守則。 二、承認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書。 (2)、99年度財務報表。 (3)、9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 (2)、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正案。 (3)、選舉本公司第23屆董事9席(含獨立董事2席)及第37屆監察人3席。 (4)、解除本公司第23屆董事競業禁止。 (5)、其他討論事項。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盈餘分派內容,預定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提案權及獨立董事提名權,受理期間為100年4月6日起至100年4月15日止,受理處所﹕台北市館前路49號8樓,發言人:陳翠蓉協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