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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5)台星科-有關本公司與STATS ChipPAC Ltd.簽署五年技術服務合約之執行情形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8/11 2.公司名稱:台星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12月28日 證櫃監字第1040201445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稱合併公司)於民國104年8月5日起與STATS ChipPAC Ltd. 簽署五年技術服務合約,自合約簽訂日起五年,由合併公司保留產能以提供 STATS ChipPAC Ltd.晶圓封裝及測試服務。 (2)依合約規定,合併公司每月必須保留最低產能予STATS ChipPAC Ltd.以及 時提供服務;若STATS ChipPAC Ltd.之下單量於最低產能及最大產能之間, 合併公司應於現有產能可以調度之範圍內提供服務;若STATS ChipPAC Ltd.之下單量 超過合併公司之最大產能,則合併公司無義務提供服務。 (3)於合約期限內,STATS ChipPAC Ltd.須依約定價格向合併公司下單達約定之每年 最低採購量,即合併公司為其保留之產能於未達最低採購量之部分可依合約 規定之程序主張補償差額。於合約簽署日起每十二個月結算, STATS ChipPAC Ltd.若未達最低採購量,可行使遞延最低採購量之5%至次年度 採購之權利,並以排除遞延採購量後未達最低標準之部分給予合併公司補償金。 STATS ChipPAC Ltd.每年僅能行使遞延採購量之權利一次,且該遞延部分不得於 次年度再遞延,另於合約最後一年不得行使此權利。 依合約未來五年STATS ChipPAC Ltd.應執行之最低採購金額為: 第一年(104年8月5日至105年8月4日):美金$95,000千元 第二年(105年8月5日至106年8月4日):美金$80,800千元 第三年(106年8月5日至107年8月4日):美金$75,100千元 第四年(107年8月5日至108年8月4日):美金$63,200千元 第五年(108年8月5日至109年8月4日):美金$51,400千元 (4)第五合約年度(累計自108年8月5日至109年8月4日止)已提供服務合約金額為:美金$54,135千元,達成比率(佔第五年合約年度及第四年合約年度遞延金額)為:99.22%。 (5)截至109年8月4日帳列應收款項金額為:美金$9,604千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