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決議發行國內第2次無擔保可轉換債,計20億元
(100/03/21 14:53:0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380)明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貳拾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0.5%發行
6.發行期間: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長期股權投資
10.承銷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含募集總金額、發行及轉換條件與發行價格之訂定,及本計劃資金來源及計劃項目等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之變化而須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原於99/12/16董事會已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因修正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計劃內容,故重新提請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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