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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6)山隆-公告董事會決議100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及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正隆麗池國際會議廳(台北縣板橋市民生路一段一號地下一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甲、業務報告 (1)九十九年度業務概況-營業報告書。 (2)九十九年底止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金額。 (3)報告大陸地區投資狀況。 乙、監察人報告查核九十九年度決算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與選舉事項 (1)選舉董事及監察人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100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受理期間:民國100年4月19日起至100年4月28日止受理提案。 受理處所:本公司台北縣板橋市220民生路一段三號3樓股務課,限以掛號郵件寄達,並以郵戳為憑。 二、99年度盈餘分派案另於股東常會前四十日公告。 三、其餘股東會議案俟本公司後續董事會後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