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鼎訂6/8召開股東常會
(107/03/16 11:01:0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226)光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一○七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8號11樓。(本公司教育訓練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O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O六年度赴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4.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辦理季變更情形及終止下櫃報告。
5.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6.本公司一○六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與認股辦法相關事項報告。
7.一○六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一O六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辦理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A.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07年04月02日起至107年04月11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逾期恕不受理。
B.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C.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光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8號11樓、電話:02-2225-3733。
D.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a)行使期間:自民國107年5月9日至107年6月5日止
(b)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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