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壽保取消取得新北市新莊區不動產,計19.2億元
(100/03/22 11:12:2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33)台壽保-取消本公司100年1月27日公告之取得不動產交易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新北市新莊區忠孝段452、453、454、455、455-1及456地號等6筆預估建物面積約5,418.65坪
2.事實發生日:100/3/21~100/3/21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土地面積501.68坪
預估建物面積5418.65坪
交易總金額:1,92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不適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本案進行時程與賣方之原先期望有若干落差,考量時間因素增加賣方資金成本之負擔等因素,經雙方協議中止後續洽購事宜。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