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1609)大亞-發行107年度第1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壹、依據 一、本公司107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
二、業經呈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7年9月17日證櫃債字第1070025867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四、證交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金額:總額新台幣伍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三、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為0.97%。
四、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
五、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六、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本公司債之償債款項資金來源,將由本公司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資本市場籌資或貨幣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七、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本次募集之資金係用於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八、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民國(下同)107年8月31日止,未償還103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餘額為新臺幣200,000仟元。
九、公司債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07年6月30日止,已發行股份總數為572,180,79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721,807,910元。
十一、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107年6月30日止,該項餘額為新台幣8,035,330仟元。
十二、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十三、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處。
十四、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分行;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57號。
十五、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簽訂之承銷契約辦理相關事宜。
十六、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十七、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平分公司擔任保證銀行,依委任保證契約及履行保證義務契約提供保證。
十八、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九、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二十、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 不適用。
二十一、公司債其它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它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