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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耀-KY:「君耀一KY」債券收回期間10/2~31
(107/09/19 08:59:25)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422)君耀-KY-本公司公告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君耀一KY,代碼:64221)行使債券贖回權之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7/09/18 2.公司名稱: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8條規定行使債券贖回權。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發行之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君耀一KY」,代碼:64221),發行後尚未轉換債券總金額已低於發行總額度之10%(新台幣30,000,000元),本公司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18條第2項規定,對債券持有人行使債券贖回權,將以現金收回剩餘流通在外之債券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二、債券收回相關事項: (1)債券收回期間:自107年10月2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 證券商受理期間: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0月30日止 (請向往來證券商提出申請)。 (2)債券收回基準日:107年10月31日。 (3)每張債券收回價格:新台幣100,000元。 (4)收回價款發放日:107年11月8日以匯款或開具支票方式給付予申請人。銀行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將由支付總金額中扣除。 (5)收回手續: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請攜帶1.證券存摺、 2.集保帳戶印鑑,至往來證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127表單(註明贖回)辦理債券收回手續即可;往來證券商於收件後會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收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6)價款交付配合實務作業將一併於107年11月8日以匯款或開具支票方式給付予申請人,銀行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將由支付總金額中扣除。 (7)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3393-089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7年8月10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國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巨公司)100%子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商國巨控股股份有限公司(YAGEO HOLDING (CAYMAN) LIMITED) (下稱國巨開曼子公司)合併案,已於 107 年08月24日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本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終止上市日期為107年9月28日,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君耀一KY)亦將於同日(107年9月28日)終止櫃檯買賣。 (2)若債券持有人已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則「債券收回通知書」自動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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