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擬轉投資富蘭克林保險經紀人股權並認購其現增普通股
(100/03/18 08:59:3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7)台新金-本公司擬轉投資富蘭克林保險經紀人(股)公司之100%股權並於未來認購其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富蘭克林保險經紀人(股)公司普通股300,000股及其未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950,000股
2.事實發生日:100/3/17~100/3/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取得富蘭克林保險經紀人(股)公司100%股權
1.每股交易價格:約1.66元。
2.交易股數:普通股300,000股。
3.交易總金額:500,000元。
及未來認購富蘭克林保險經紀人(股)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每股交易價格:10元。
2.交易股數:普通股2,950,000股。
3.交易總金額:29,5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富蘭克林保險經紀人(股)公司之現有股東。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本公司將於取得金管會核准後再進行投資。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參酌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股權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決策單位: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富蘭克林保險經紀人(股)公司
交易股數:普通股300,000股與後續增資普通股2,950,000股。
交易總金額:30,000,000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比率76.75%、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比率111.19%
營運資金數額:金融業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建構完整金融版圖,提供全方位理財服務,永續經營發展。
15.每股淨值(A):1.42元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8.其他敘明事項:原擬轉投資國泰保經乙案,因故暫緩進行。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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