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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樂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0年股東會召開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 桃園縣楊梅鎮民富路一段796巷22弄19號。 (本公司楊梅廠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處理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1)提案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超過300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3)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00/4/6~100/4/15 (4)上述事宜若遇必須修訂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5)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 地址:10694台北市光復南路102號9樓之1 聯絡人:簡世昌 電話:(02)27786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