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泰子公司投資設立東莞光遠電子,計500萬港幣
(100/03/22 14:57: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99)映泰-代子公司GARNET INTERNATIONAL CORP.公告對大陸投資案

1.事實發生日:2011/03/22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投資設立東莞光遠電子(暫定)有限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港幣500萬元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東莞光遠電子(暫定)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港幣5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1.主機板之售後回修
2.主機板之研發樣品製作及小批量試產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0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不適用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0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0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0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0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不適用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不適用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28.經紀人:新設立公司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1.負責映泰公司主機板之售後回修工作
2.負責映泰公司主機板之研發樣品製作及小批量試產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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