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鼎訂8/12為減資基準日
(109/08/12 15:13: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24)耿鼎-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僅作為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9/08/12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俟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有價證券內容變更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NA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65,310,397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09年06月1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資本結構調整案,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14,374,81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43,748,100元。該減少資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083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本公司109年0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3)茲訂定109年08月12日為減資基準日,並向經濟部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4)俟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申請,並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新股預計上市日等相關事宜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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