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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對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違約金
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指派重要子公司車王電子(寧波)有限公司監察人乙案,經查符合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 4 條第 1 項第 6 款情事,惟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臺幣 3 萬元,並函知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