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515)建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8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461,891,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30~109/05/2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7.00~1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7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本公司擬實施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股份,謹提請 核議。
提案單位:財務部 說明: 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進而提高經營績效,擬建議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之規定,公司依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股份者,應於買回之日六個月內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三、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本公司買回股份應公告及申報之主要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100,000,00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09年3月30日起至109年5月29日止;預計買回10,000,000股,佔本公司發行股份之3.74%。 (5)買回之區間價格:7元至10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0)檢附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董事會聲明書詳附件七(請參閱第44-45頁) 四、本案業經第一屆第九次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擬於本次董事會同意後,依法進行公告申報及執行買回之作業。 五、謹提請 核議。 決議:本案經全體出席及委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27日第21屆第10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3.7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2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及委託出席董事13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證券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金流出,餘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雖有變動但對於該公司之財務狀況影響尚為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