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積極爭取下,我輸菲律賓裱面紙產品終獲排除適用全球防衛之關稅
菲律賓自2011年7月15日起針對進口裱面紙板(主要用於製造紙箱及紙盒的表面材料)課徵防衛關稅每公噸1038.42披索,期間為3年。2012年菲國廠商提出延長防衛措施之申請,菲方經調查後作成決定再延長課徵防衛關稅3年至2016年12月。2016年2月菲國廠商再度提出延長防衛措施之申請,菲方經調查後於2016年8月19日決定再延長防衛措施期間至2020年6月並逐年降低5%防衛關稅。我國先前即多次與菲方溝通後,獲得列入豁免清單,得免除繳交防衛關稅,將有助我該項產品輸菲。
本案貿易局多次致函菲方就展延該防衛措施表達強烈關切,表達認為自2011年起實施5年的防衛措施,已有充分時間給予菲國產業進行產業調整。另貿易局於菲方調查期間曾邀請業者及公協會召開會議,並請駐菲律賓代表處經濟組派員出席公聽會表達我國之立場。在業界、駐菲經濟組、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以及本部共同努力下,多次藉多邊及雙邊場域,向菲方表達我方關切立場,並要求菲方依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定與我方展開諮商,最終獲得菲律賓貿工部之正面回應,豁免課徵防衛稅之適用。
依據我國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我國輸往菲律賓之涉案裱面紙板產品(4805.24、4805.25)出口總額從2013年684萬美元降至2015年352萬美元,顯示我國業者輸出裱面紙板至菲律賓逐年減少,本次豁免適用延長防衛稅應有助我商重返菲國裱面紙板市場。
近年來因中國大陸及東南亞等內需市場成長趨緩,WTO會員包括美、歐、印度以及東協各國為保護其國內業者,近年頻繁使用WTO貿易救濟措施(防衛措施、反傾銷措施及補貼暨平衡措施),以達保護其產業利益之目的,已確實損及我國與主要市場國家之正常貿易及我出口商利益,並構成非關稅貿易障礙。政府將持續協助業者積極因應貿易救濟措施,爭取我商應有之權益。(資料來源:經濟部) |